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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泰一年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

产品名称 信泰一年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类别 团体医疗险
保险公司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身体健康并能从事正常工作的人员
缴费方式 一次交清
保障期限 一年
综合事项
产品特色 1、费用合理,保障高,补充企事业单位员工医疗保障,体现企业的尽心关怀;
2、期限短 ,便于投保单位调整,适合流动性大的单位;
3、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确定费率,公平合理;
4、保险期限灵活,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不足一年的,可按一年期费率的一定比例收取保费;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按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的重大疾病种类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本公司对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三十日内(含第三十日,续保不受此限),首次被确诊发生本合同第十八条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已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自本公司对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三十日后,首次发病并首次被确诊发生本合同第十八条定义的第一、第二、第八、第十二、第十八、第二十、第二十四项重大疾病的,且被保险人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三十日后仍生存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自本公司对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三十日后,首次发病并首次被确诊发生本合同第十八条定义的第一、第二、第八、第十二、第十八、第二十、第二十四项以外的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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