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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爱心宝贝少儿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产品名称 长城爱心宝贝少儿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类别 少儿保险
保险公司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0岁(指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17周岁
缴费方式 趸缴,年缴: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
保障期限 计划A为保障30年;计划B为保障至60岁
综合事项
产品特色 覆盖面广,保障充分
提供15种常见少儿重大疾病,成人后提供27种重大疾病保障,让您安心无忧
重疾全额赔付,尽显人生关怀
确诊15天后即全额支付重大疾病理赔金,免除高昂医疗费后顾之忧
提升保障,保额无条件升级至双倍
5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后,保额无条件自动升级至双倍,加倍关爱健康
18岁开始无条件再增加承保12种重大疾病
成人之后无条件增加12种重大疾病,凸现人性化,保障更加全面
返还保险金额,令养老无忧
健康生存到满期日,则返还保险金额,缓解养老经济压力
多种交费期限,更多灵活选择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障

1.保单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含),被保险人初次患重大疾病。 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复效情况下退还最后复效时所补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6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前,经医院诊断初次患重大疾病,且诊断15天后仍生存。确诊日在被保险人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给付单倍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终止。
确诊日在被保险人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给付双倍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在6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前(不含),经医院诊断初次患重大疾病,且诊断15天后仍生存。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4.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或高度残疾

1.保障保单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含),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高度残疾。 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复效情况下退还最后复效时所补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终止。
2.保单生效180天后,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因疾病身故或高度残疾。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前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按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保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合同终止。

查看详细条款 查看费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