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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众璀璨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

产品名称 合众璀璨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类别 养老保险
保险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0岁—55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 :3年、5年、10年、15年
保障期限 至75岁
综合事项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每年度我们会向投保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
    本主合同红利的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即红利留存在本公司,用来增加您保单的现金价值。该红利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产品特色 即交即领,年年返还
关键十年,双倍返还
七五祝寿,高额返还
短期缴费,长期保障
岁岁分红,积累生息
生命保障,爱心延续
保险责任 1.生存年金
    自本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4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在本主合同的保单周年日按下列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年金,首期生存年金将在保单签发满一个月后给付:
    生存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2.健康津贴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4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在本主合同的保单周年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健康津贴:
    健康津贴=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3.满期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给付满期祝寿金,本主合同终止。
满期祝寿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90%
4.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于保险责任开始日(或最后复效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保险责任开始日180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二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年交保险费×身故时的已交费年度数×110%;
    保单现金价值。
查看详细条款 查看费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