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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投资开通手续十五日起办理

2009-07-03 来源: 《经济日报》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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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日前正式发布《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将于7月15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投资者自本月15日起就可以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开通创业板投资交易的手续。

作为暂行规定的配套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和《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也分别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公布的规定没有实质性改动。申请投资创业板仍然按照申请者的股票交易经验是否满两年为界,采取不同的开通程序,以加强风险提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之后,创业板仍有交易制度等多个文件等待出台,投资者有1至2个月的时间来办理创业板交易手续。

另外,在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发布之后,深交所随后还将发布操作指引,给证券公司在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以具体指导。(责任编辑:MHQ)

(本文来源: 《经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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