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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家杂志200712

老有所养的社会尴尬

文 本刊记者杨维忠 中国保险家网

在一个“百善孝为先”的文化传统支配下,我们所秉承的“尊老”理念,并不情愿用一种现实的货币价值来计算。但就一个社而言,却不得不承认,我们花在孩子身上的大部分费用是投资形式的人力资本支出,而老年人口的抚养费用则属于纯消费性的支出。

特别是在我们这个奉行“老有所养”的时代,社会保障体系刚刚起步,而整个社会物质并不十分充裕的情况下,对于赡养老人的支出,就不得不“斤斤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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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公认标准,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7%以上,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就是老龄化社会。早在2005年底全国1%人口抽样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1亿人,占总人口数的7.7%。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45亿,今后每年还将以3.3%的速度增加。按照老龄化评判标准,我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国家。与老龄化相伴而生的一个问题是,新型家庭模式和抚养系数比上升将使得现行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困难。

上个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长大成人,并以每年数以百万计的规模进入生儿育女的生命周期。夫妻两人供养双方4位老人,抚养1个后代的“421”模式将成为中国今后几十年主流家庭模式。据人口专家预测,未来10年,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组成的独生父母家庭(即421家庭)在我国至少会达到上千万个。这种模式直接导致老年抚养比(也称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从1964年的6.3%逐渐上升到2000年的10.1%。而有预测称到2050年这个数字将达到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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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的研究结果表明,由于抚养老年人与抚养少年人所需社会资源不同,负担也大不相同。一个相类似的结论是:抚养一位老人的平均费用与儿童的费用大体上为2:1—3:1。如果按照“421”家庭模式的状况来计算,这个比例就成了8:1—12:1。

在我们的生活中,会经常听到一些家长的抱怨:“现在养个孩子,真不容易啊。”孩子的衣食住行、孩子的教育,对工薪家庭来说,是个不菲的开支。如果把这个开支放大8到12倍,就高得不可想像了。

由于很多费用来自社会,且老年人大都有一定的积蓄,单就一个家庭而言,尚未感受到这个负担的压力。但从整个社会来讲,现在存的钱不过是一纸契约,今后将它换成养老,还需要有足够的劳动力。一个人可以不靠自己的子女来养老,但全社会的所有老人则必须靠全社会的所有年轻劳动人口来共同养老。

据有关部门预测,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将在2013年至2015年达到峰值,之后就会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如此说来,社会老龄问题,就不可回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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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GDP一般都在5000美元至1万美元,现在平均则是人均2万美元。2 0 0 6 年, 我国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实现26847.05亿美元,人均GDP首次超过了2000美元。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有分析称,2000年中国人均GDP为7078元,按当年汇率折算为约856美元。如果2020年实现翻两番,那么到时候人均GDP应该达到3500美元左右。与发达国家的老龄化状况,还有很大差距。用时下流行的话说,我们处在一个“未富先老”的时代。

尽管不富裕,但决不能苦了老年人。因此,养老保障制度,就成了本期我们的关注点。

首先关注的,是社会养老保险。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媒体撰文中称,尽管中国在建立养老保障体系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但中国当前的养老金体系仍是典型的现收现付制。从国际上的经验看,这种体制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存在下去。第一是相对年轻的人口结构,也就是说,劳动年龄人口足以养活现有退休人口。第二是行之有效的税收体系,这使得国家可以筹集到发放养老金所需的资金。第三是养老基金能得到良好的经营和监管,使其做到正确投资和准确发放。显然第二个和第三个条件中国目前还不具备,而第一个条件──足以养活退休人口的劳动年龄人口──目前也越来越成问题。因此,这一体系为维持中国老年人口的生计而产生巨额缺口也就不可避免了。麦肯锡咨询公司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就预测说,到2010年,我国养老金缺口将达1100亿美元。随着赤字不断增加,现行的现收现付制也将难以为继,仅凭社会统筹资金的年收入将不足以支撑目前的养老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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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蔡昉的观点,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养老金也必须相应提高以保持实际价值不变。这意味着在人们退休以后,能领到的退休金也应该逐渐增多。所以,即便从现收现付制向资金充分保障制的过渡成功实现,但由于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来自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也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有专家认为,人们的养老保障应该有三部分组成:首先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大约占养老金总数的30%,其次是企业为员工准备的养老的企业年金,比例也为30%,第三是个人为养老准备资金,包括保险、基金、股票、银行储蓄、债券、房产、收藏品等,大约占养老金总数的40%。其中商业养老保险占主要部分。

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到2000年《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将补充养老保险名称规范为企业年金。

目前年金市场规模约达1200亿元,与去年年底相比增加了约30%。世界银行预测,至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市场。

而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成为保险企业竞争的焦点。在第一批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申请过程中,太平养老、平安养老、中国人寿养老、泰康养老四家公司从100多家申请单位中脱颖而出,通过了保监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审核,加上后来获批的长江养老保险公司,共有5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进行着企业年金等养老业务的运营。近日,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牌照发放单位正式出炉,有24家机构喜获牌照。与此同时,商业养老保险,也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而充满商机。

目前,保险市场上绝大多数商业养老产品,都是限期缴费的年金保险,即投保人按期缴付保险费到特定年限时开始领取养老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领取年龄前死亡,保险公司或者退还所缴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中较高者,或者按照规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还有一种是生存保险,在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由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据悉,目前众多保险公司正在进行着其他方面的积极探索,以为了满足社会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据吴定富在公开场合介绍,在农村养老保险层面,保险公司主要是为政府提供方案设计、精算和资产管理服务,为参保农民提供养老金给付和相关咨询服务,目前已在18个省(市)的53个地(市、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累计业务规模约为30亿元,覆盖人群近20万人;截至2006年底,仅中国人寿、太保人寿和平安人寿三家公司的农村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就已达982.1亿元,约占全国人身保险保费总收入的25%。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全球商业养老金论坛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中国保险业的深刻变化为构筑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保监会不久前刚刚发布《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我国保险业第一部专门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的部门规章,《办法》对于促进养老保险专业化发展、推动产品创新、规范市场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改善外部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这些,也应该是在我们这个“未富先老”时代,老有所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