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家杂志200804
吉祥如意综合保障计划
重疾险,在经历了2006年的“口诛笔伐”、2007年的“标准定义”后,迎来新一轮的“爆发”。
日前,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打破常规,率先引入“重大疾病二次赔付”的概念,推出吉祥如意综合保障计划。不少业内人士纷纷叫好,认为“二次赔付”的概念,将推动重疾险产品及技术更新换代,起到引领市场的作用。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二次赔付”可能只是一个销售概念,是否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大保障利益,尚需市场和时间的检验。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4-55周岁
交费方式:年交
产品特点:
1.重疾二次赔付,彰显生命关怀
国内首创对“次健康体”承担重大疾病保障责任,在获得一次重大疾病理赔后,无须体检、为客户延续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障。
2.大病管小病治,全面医疗保障
涵盖终身保障、重大疾病、养老、分红以及住院、门、急诊、抢救室、ICU、烧伤病房、救护车多项医疗津贴项目,保障全面,一旦拥有,应有尽有。
3.重疾提前给付,确诊豁免保费
若不幸发生重大疾病,确诊即全额给付基本保额,避免“东拼西借”,保证生命及时救治,减轻家庭经济与精神压力;同时豁免今后重疾保费,彰显人性关怀。
4.低交费高保障,终身重疾护航
一旦投保,即可以最低廉的保费终身享有包含艾滋病在内的业内最广泛、最全面的35种重大疾病保障。
5.固定费率,诚信实力象征
一旦投保,费率不再调整,无须担心保险公司提高续期保费。
6.全额给付,尽显人性关爱
投保后即刻实现100%无削减全额身故给付,寿险保障责任无等待期。
7.保单借款,缓解一时周转
可随时取出保单80%的现金价值,获得人生中一笔急用的现金。
8.享受分红,共享专家理财
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为您的资产保值增值。
保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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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
保险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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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保险 利益 |
身故保障 |
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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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残保障 |
被保险人全残,按保险金额领取全残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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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疾 保 障 |
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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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 |
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之后的重疾保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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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给付 |
按照住院天数,给付住院、门、急诊、住抢救室、ICU、烧伤病房、救护车等多项医疗津贴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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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 |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的对应日分配给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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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领取 |
现金领取:可以现金方式领走所分得的红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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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费率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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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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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 贷款 |
在交费2年且保险期间满2年后,您可以将保单价值的80%进行贷款,用于一时周转,缓解燃眉之急。 | |
产品案例演示:
小王,30岁,某私营企业老板,需要一份全面的综合保障计划,华夏吉祥如意综合保障计划刚好满足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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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基本保额 |
保险期间 |
交费期间 |
年交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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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同盛终身寿(分红型) |
20万 |
终身 |
20年 |
646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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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附加同盛重大疾病保险 |
20万 |
终身 |
20年 |
15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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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安心无忧住院给付医疗保险 |
10份 |
一年 |
一次交清 (最多可续保至64岁)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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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534元 | |||
该保障计划小王每年投入8534元,连续投入20年,共投入170680元,拥有利益如下:
基本保险利益: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小王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日(或终身)起90天后,确诊初次患35种重大疾病之一,可领取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小王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可再次领取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保费豁免:小王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首次重大疾病确诊日之后的重疾保险费。
医疗津贴:如果小王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可同时领取以下津贴
住院津贴:每天300元
住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津贴:每天600元
住院前门诊津贴:每次最多600元
急诊津贴:每次300元
紧急救护车使用津贴:每次300元
身故保障:如果小王不幸身故,可领取2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障:如果小王不幸全残,可领取20万元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分红: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小王。
保单贷款:在交费2年且保险期间满2年后,小王可将保单价值的80%进行贷款,用于一时周转,缓解燃眉之急。
说明:
1、若已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与全残保险金额按照调整后的保额进行计算;
2、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365天之后,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且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公司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津贴给付等待期为90天,免赔期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