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元胜

胡玉芝
保监会将推行“零现金”工程
最新举措
保监会将推行“零现金”工程
近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除了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内现金收付费,或在营业场所外通过公司员工或保险营销员收取单次不超过1000元的现金保费,或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在其营业场所内现金收付费,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现金收付费方式等四种情形外,保险公司不得采取现金收付费方式。
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都出现了营销员诈骗、挪用投保人保费的案件,这暴露出了保险公司在现金管理方面存在较多的风险隐患。保监会推行这一“零现金”工程就是为了降低这种风险、规范保险公司收付费环节。
“挪用保费”成保险公司难言的痛
业内通病
“挪用保费”成保险公司难言的痛
记者走访扬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营销员诈骗、挪用投保人保费可谓保险公司的“家常便饭”。“其实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就是业务员挪用保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跟记者说:“有些保费高达几万、十几万,发生了这样的事件,一方面公司需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处理,更要命的是带来老百姓对保险公司的不信任,这对保险公司才是最大的损失。”
据了解,业务员挪用保费的情况一般发生在续费期间,“因为这个时候,客户与业务员往往已经有了较长时间的接触,建立起了一种信任,客户觉得让业务员代缴保费并非让人不放心。”在这种情况下,“打白条”则是业务员常用的方式,即业务员收取相关费用后,写张类似于“收据”
的条子给客户,其实在保险公司这种条子是不能作为缴费依据的。“在保险界,被大家知道的案件只是部分,还有很多业务员虽挪用但在宽限期内被发现而补缴上来,如果数额不大,保险公司往往不会张扬,一般是内部处罚,或请其‘走人’。”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毕竟‘家丑不可外扬’,能关起门来处理就关起门来处理。”
侵吞一半理赔金,还拿了200元辛苦费
典型案例
侵吞一半理赔金,还拿了200元辛苦费
挪用保费只是现金收付风险中的一种情况,挪用理赔金、挪用退保金也是屡见不鲜的。
提起今年五月份发生的事,家住新庄二村的市民曾先生不仅感到气愤,更感到是一种羞辱。去年,曾先生在市区一家保险公司蒋姓业务员的推荐下,在其公司购买了一份寿险并同时花了200多元购买了一份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曾先生说。今年2月中旬,曾先生因为腿骨骨折住院了,住院期间,该业务员还买了水果到医院看望曾先生。“他叫我安心休养,理赔的事他会帮忙尽快处理。”曾先生回忆到:“当时真觉得这小伙子人不错,嘴甜又勤快。”于是曾先生就将所有资料交给该业务员全权打理。五月初的一天,该业务员来到曾先生家里,告诉曾先生理赔款下来了,并给了曾先生2000元。“当时他跟我说是顺路过来,公司处理理赔的一些单据在自己办公室,改天再送过来。”曾先生告诉记者:“说实话,我是个实在人,觉得小伙子人挺好,就没想那么多,而且觉得200多元的保险得到了2000元的理赔也不错了,就告诉他不要送了。”并且,好心的曾先生还给了该业务员200元钱算是辛苦费,这一举动到现在一直让曾先生感到羞辱:“ 别人打了我一巴掌,我还给人家送糖果。”本来事情也许就这样过去了,可是没过两天恰巧有位和蒋姓业务员在同家公司的业务员到曾先生家推销保险,曾先生正好闲着,就跟这个业务员随便聊了聊,自然就聊到了刚刚获得的理赔上。这个业务员对曾先生2000元的理赔感到惊讶,并告诉曾先生应该可以拿到3000多元。曾先生也犯了嘀咕,就让妻子去保险公司查询,果真保险公司记录的理赔款是4000元。最终核查下来,是这个蒋姓业务员私吞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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