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玉芝

马秀娟
近日,随着新希望获得*ST宝硕的控股权,身陷“河北担保圈”的三家公司*ST沧化、*ST宝硕和S宣工终于通过重组相继走出阴影,开始在各自的命运航线上重新起锚。
盘点这一危机的产生和化解过程,可以察觉相互担保造成的隐患,看到化解地方国企危机对于当地的重大意义,也可由此发现新《破产法》在此发挥的独特作用。
“一损俱损”的互保
2006年10月初,在中国证监会的清欠压力之下,*ST宝硕爆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35亿元。一周之后,又爆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18.07亿元,其中16.78亿元未进行披露。
由此,*ST宝硕与东盛科技、*ST沧化、S宣工等公司之间的“河北担保圈”浮出水面。其中,处于互保核心铁三角的ST宝硕、ST沧化和S宣工违规担保共约39亿元,远远超出了之前证监会限定的对外提供担保不超净资产50%的规定。
“河北担保圈”的出现其实是在情理之中。知情人士指出,“河北担保圈”所涉上市公司的负责人相互之间比较熟悉,其中某家企业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如果没有人进行担保,就很难再进行融资。因此,相关各方一拍即合,形成了后来的连环互保,结果却也导致了“一损俱损”的局面。
实际上,“河北担保圈”的当事公司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比如,*ST宝硕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公司此次危机的根源,正是因为当年接收了保定市十几家不该接收的公司,负担了数千名职工和巨额债务。为了维持职工生计和公司运转,宝硕只得屡屡借款,“宝硕危机的祸根,实埋于此”。
有专家认为,担保圈使那些原本互不关联的上市公司通过相互担保产生资金关系,如果一家公司资金链断裂,就将波及担保圈内其他上市公司;而如果担保圈范围很大,甚至可能触发区域金融危机。
“破产重整”的妙用
“担保黑洞”的爆发,使得河北资本市场上下颇受震动,而要化解此次危机,压力也是非常之大。
不过,庆幸的是,沧化、保硕、宣工三家企业底子都还不错,2007年底,熟悉*ST宝硕生产经营状况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上市公司只是发生财务危机,实际上工厂机器都在满负荷运转,职工的工资也照发不误。
应该说,真正帮助解决企业重组过程中巨额债务问题的有力武器,还是从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新《破产法》所创立的破产重整制度。
新《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
据了解,此次破产重整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院都为之做了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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