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玉芝

马秀娟
近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定分公司给付一起保定市区单笔最大“鸿丰”个人寿险赔案,给付金额高达318600元。
据悉,被保险人赵某于2006年1月22日在保定市邮政代理网点投保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共交保费10万元。2008年1月7日,赵某骑自行车外出行至复兴西路时发生车祸,不幸身故。经中国人寿理赔部门调查,赵某出险情况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应予赔付。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按保费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目前,中国人寿已将30余万元的保险赔偿金送到保单受益人手中,为处在悲痛中的被保险人家属送去慰藉。
保险家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