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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理陪单 历时近三月终于支付理陪款

2008-05-04 来源: 中国保险家网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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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人保财产支公司这种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满意

 

2008年1月1日,陕西榆林杨先生驾蒙K337587货车行驶至神木县神盘公路经过邱家焉下大坡时,车掉下了山沟。事后,人保财产神木县支公司和杨先生在1月30号签定损失以协议,由保险公司赔付车损98000元, 这一单历时近3个月,才拿到理陪款。

支公司与分公司业务流程长达近3个月

事故发生后,杨先生找到神木县人保财产支公司,他们来人查看后于1月30日和杨先生签好理赔单,共赔偿其损失98000元。

可是当杨先生拿着之前签订的理赔单先后多次找神木县人保财产支公司时,得到的答复是说钱还在榆林分公司,还没下来。之后,无奈的杨先生只好去找榆林分公司,然而公司话务员说钱已拨到神木县支公司。

人保财险神木支公司理赔部贺好英曾经告诉杨先生,你再等几天,报到市上正在调查。又等了近20多天,还是没有结果。神木支公司乔经理又说,由于过年影响了一段时间,他们已经将所有材料报到市分公司。

之后不久再次找到人保财险榆林分公司,一位张经理告诉杨先生,把相关证据提供好,保险公司要验证真假,审核完后再联系……

就这样,这起理赔便在人保财产分公司和支公司之间推诿了近3个月的时间,致使杨先生应得的理赔款看不见,也摸不着。

4月25日,人保财险榆林市分公司理陪/客户服务中心现就关于蒙K33758货车,2008年1月30日在神盘路出险一案作了以下回复:

(1)该车出险后于2008年1月30日被保险人与人保神木县支公司共同确定损失并协议处理9.8万元。双方签字确认。

(2)此后被保险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神木人保初步理算,逐级审核报榆林市分公司核赔。

(3)榆林市分公司街道此案后在核赔流转过程中认为本案须做相关的调查核实,并实施调查。在此期间被保险人曾几次打电话催办此案,分公司也给做了解释。

(4)现本案已进入核赔流程,很快就会批复。

(5)本案在逐级审批的过程中,增加了外调环节,导致流转时间较长,敬请谅解。

4月30日下午,记者给榆林市分公司打电话得知,神木县人保支公司在历时3个月时间终于使投保人拿到了理赔款。

保险法明确规定理赔时限,而神木县人保支公司在新闻媒体多次关注下,用了3个月时间给受损人支付了理赔款。这种做法有损公司信誉度,也违背了对公众的承诺,至于榆林市分公司对此事的回复,也不能令当事人满意,只能说明内部管理程序不通畅。用杨某的话说:是他们在故意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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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规定达成协议后  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保户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对于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从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在最终确定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

(本文来源:中国保险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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