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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险筹建重庆分获得保监会批复

2008-03-27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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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产险〔2008〕267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请示》(永总字〔2007〕4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重庆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八年三月六日

(本文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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